金文“■”字补释Supplementary Interpretations on the Graph ■ in Bronze Inscriptions
晁福林;
摘要(Abstract):
西周中后期至春秋时期习用的金文"■"字,由于它和"■(司)"字常连用,并且多见于册命用语,特别是见于毛公鼎、番生簋等重器铭文,所以它对于说明西周官制有比较重要的作用。关于金文"■"字的研究,诸家所论繁富,但迄今尚无定论。近年新出现的山东沂水春秋墓的青铜器上有标明其读音的字,为相关研究走出困境找到了前进方向。然而,这个新出现的字所从的音符不当读为"恖",而应当读为"憃",所以关于其读音以及其在彝铭中用意的研究尚有一些讨论的余地。
关键词(KeyWords): 周代;彝铭文字;■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作者(Authors): 晁福林;
参考文献(References):
- (1)薛尚功:《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》卷九,刘庆柱、段志洪、冯时主编:《金文文献集成》,北京:线装书局,2005年,第5册,第59页。
- (2)吴大澂:《愙斋集古录》第4册,《金文文献集成》,第12册,第201页。
- (3)孙诒让:《籀■述林》卷七,《金文文献集成》,第16册,第464页。
- (4)朱凤瀚等整理:《张政烺批注<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>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1年,第257页。
- (1)陈剑:《甲骨文旧释“眢”和“■”的两个字及金文中“■”字的新释》,《甲骨金文考释论集》,北京;线装书局,2007年,第225页。
- (2)将■字读“揔”,见林沄《华孟子鼎等两器部分铭文重释》(《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建所30周年纪念论文集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4年,第14页)引徐伯鸿说。将■字左半定为“荓”之初文的说法,见林沄上文所引王宁说。
- (3)丁佛言:《说文古籀补补》卷九,《金文文献集成》,第17册,第334页。还有专家认为这个字左上部所从的是“向外张开的手形,认为就是《说文》中训‘治’的‘■’字”(林沄《华孟子鼎等两器部分铭文重释》引月晓、陈汉平说,见《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建所30周年纪念论文集》,第14页),此说与丁佛言说可谓殊途同归。
- (4)马承源主编:《商周青铜器铭文选(三)》,北京:文物出版社,1988年,第142页。
- (5)郭沫若:《释耤》,《郭沫若全集·考古编》第1卷,北京:科学出版社,1982年,第81页。
- (6)郭沫若:《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》第3册,北京:科学出版社,1958年,第79页。
- (7)郭沫若:《盠器铭考释》,《考古学报》1957年第2期。
- (8)刘桓:《重释金文“摄”字》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28辑,北京:中华书局,2010年,第284—288页。
- (9)高鸿缙说转引自李孝定、周法高、张日昇编著:《金文诂林附录》,香港:香港中文大学,1977年,第1550页。
- (10)李孝定、周法高、张日昇编著:《金文诂林附录》,第1554页。
- (11)何琳仪、胡长春:《释攀》,《汉字研究》第1辑,北京:学苑出版社,2005年,第422—428页。
- (12)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:《山东沂水县纪王崮春秋墓》,《考古》2013年第7期。
- (1)徐伯鸿亦发表网文,认为这个字的左上角是表示葱韭一类植物的韭形,“■”字可读为“揔”。按,古文字里,“忽”与“恖”古音同为东部清纽字,常互用无别,如謥字又作■,即为其例。从丮、从手亦每互用。总之,刘、徐两家之释,本质上并无区别。从字义上看,“揔”与“總(总)”亦完全一致。比较而言,刘云的说法保留了这个字的形旁,所以其说似更优一些。
- (2)林沄:《华孟子鼎等两器部分铭文重释》,《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建所30周年纪念论文集》,第14页。
- (3)容庚编著,张振林、马国权摹补:《金文编》附录下第144号,北京:中华书局,1985年,第1191—1192页。按附录下第120号作“■”形者,亦当是■字,若此,则见于《金文编》者当共11例。
- (1)裘锡圭:《文字学概要》,北京:商务印书馆,1988年,第124页。
- (2)许慎撰,段玉裁注:《说文解字注》三篇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8年,第113—114页。
- (3)马承源主编:《商周青铜器铭文选(三)》,第142页。
- (4)陈剑:《甲骨文旧释“眢”和“■”的两个字及金文中“■”字的新释》,《甲骨金文考释论集》,第225页。
- (5)刘桓:《重释金文“摄”字》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28辑,第286页。
- (6)字形采自任相宏、邱波:《山东沂水天上王城出土芈孟子鼎、■君季■盂铭考略》,《中国文物报》2012年8月17日。
- (7)李学勤:《由沂水新出盂铭释金文“总”字》,《出土文献》第3辑,上海:中西书局,2012年,第120页。
- (8)石小力:《西周金文中的总括副词“总”和“毕”》,《上古汉语研究》第2辑,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18年,第122—123 页。
- (1)容庚编著,张振林、马国权摹补:《金文编》卷十,第692页。
- (2)裘锡圭:《说字小记》“说‘悤’‘聰’”,《北京师院学报》1988年第2期。
- (3)战国竹简所见这个单笔竖画的字,见郭店简《缁衣》第17简,诸家或认为当释为针、璋,或释为川、人、引等的缺笔字,愚曾以上博简《容成氏》第1简与此字形相似的字为据释为“方”(《上博简<诗论>研究》,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13年,第480页),然亦旁证不足,当存疑待考。另外,王献唐先生曾认为古文字里单笔的“■”象独光矗立,读为烛,可写为“主”,后来火主字写为“炷”(王献唐:《古文字中所见之火烛》,济南:齐鲁书社,1979年,第48—49页)。然此说得不到金文资料证明,难以用来解释我们所释之字。
- (4)裘锡圭:《文字学概要》,第171页。
- (5)“丮”的古音属鱼部,“昔”属铎部,两者音部由阴入对转而音近。
- (1)许慎撰,段玉裁注:《说文解字注》七篇上,第334页。
- (2)容庚编著,张振林、马国权摹补:《金文编》卷十,第719页。
- (3)参见郭沫若:《由周初四德器的考释谈到殷代已在进行文字简化》,《文史论集》,北京:人民出版社,1961年,第345—346 页。
- (4)林沄:《华孟子鼎等两器部分铭文重释》,《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建所30周年纪念论文集》,第18页。
- (5)黄德宽:《古文字学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5年,第59页。
- (6)黄焯:《古今声类通转表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3年,第194页。
- (1)许慎撰,段玉裁注:《说文解字注》十三篇上,第647页。
- (2)郭庆藩撰,王孝鱼点校:《庄子集释》卷八中,北京:中华书局,1961年,第853页。
- (3)刘文典撰,冯逸、乔华点校:《淮南鸿烈集解》卷七,北京:中华书局,1989年,第224页。
- (4)《毛诗正义》卷五,阮元校刻:《十三经注疏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0年影印本,第353页。
- (5)孙诒让撰,孙启治点校:《墨子间诂》卷五,北京:中华书局,2001年,第141页。
- (6)按,关于毛公鼎“憃”字的解释,主要有用若“拥”“慎”“勉”“愚直”等说,本文不作讨论,只是从高亨《毛公鼎笺释》(《金文文献集成》,第29册,第50页)用若“专主”之说。
- (1)孙诒让:《籀高述林》卷十一,《金文文献集成》第16册,第467页。
- (2)王国维:《毛公鼎考释序》,《观堂集林》卷六,北京:中华书局,1959年,第294页。
- (3)刘钊:《古文字构形学》,福州:福建人民出版社,2006年,第233页。
- (4)陈斯鹏、石小力、苏清芳编著:《新见金文字编》附录下,福州:福建人民出版社,2012年,第466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