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华简《四告》及金文中的及物状态动词“宜”The Transitive Verb Yi in the Tsinghua Manuscript Si Gao and Bronze Inscriptions
任荷;蒋文;
摘要(Abstract):
清华简《四告》每告之末均有"宜尔祜(嘏)福"一句,其中的"宜"如何理解尚未落实。本文以语言学的眼光对上古传世文献中"宜"的用例作了穷尽性的考察,揭示出上古汉语中及物状态动词"宜"的真正语义是"适配",具体表述为"主体能满足‘与客体适配’的要求",在句中可翻译为"适合……、与……相配"。以此认识为基础,本文指出《四告》"宜尔祜(嘏)福"之"宜"应采取同样的理解,并对各告的相关诸句给出了详细的解释。本文还指出史墙盘、■钟、秦子簋盖、虢季钟铭文中的"义"所记录的也是这个"适配"义的"宜"。
关键词(KeyWords): 《四告》;金文;及物状态动词“宜”;词义;上古汉语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“‘名词动用’与上古汉语名词和动词的语义属性”(19FYYY004)的资助
作者(Authors): 任荷;蒋文;
参考文献(References):
- (1)陈剑:《简谈清华简<四告>与金文的“祜福”——附释唐侯诸器的“佩(赗)”字》,《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》第13辑,成都:巴蜀书社,2021年,第1 —22页。整理者认为“祜福”是同义名词连用,见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,黄德宽主编: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(拾)》,上海:中西书局,2020年,第116页注[四六]。
- (2)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,黄德宽主编: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(拾)》,第116页注[四六]。
- (1)之所以先将考察范围设置为“传世古书类文献”,是因为文本量足够大、范围相对明确、文本相对稳定、文本解读也比较明确。以传世文献为语料,穷尽性地调查某词的全部用例,能够较好地归纳出该词的各项用法。
- (2)考察范围如下:A:《诗经》《尚书》《论语》《左传》《国语》《墨子》《孟子》《庄子》《荀子》《韩非子》《吕氏春秋》《战国策》《周易》《老子》《管子》《商君书》《孙子》《仪礼》;B:《礼记》《大戴礼记》《韩诗外传》《晏子春秋》《春秋公羊传》《春秋穀梁传》。A组基本都是为学界所公认的汉代以前的文献(反映了先秦时期的语言)。B组文献虽相传是西汉人手笔,但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应该是“先秦口耳相传留下来的”(见魏培泉:《论先秦汉语运符的位置》,“In Honor of Mei Tsu-Lin:Studies on Chinese Historical Synta and Morphology”,Paris:CRLAO,Ecole des Hautes Etudes en Sciences Sociales,1999 年,第 286 页)。
- (3)文献中还有“祭祀、饗食”义动词“宜”、“菜肴”义名词“宜”、表“适宜的事情、办法、地位、道理等”义的名词“宜”和表“应该;推测”义的情态助动词“宜”,这些用法与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无关,故不纳入讨论范围。另有15个例子存在歧解,既可分析为动词,也可分析为情态助动词(因为情态助动词用法来自动词用法的重新分析,关于此问题的讨论参见任荷:《汉语“形源”助动词的生成机制与历史演变》,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,北京大学,2020年),故亦未纳入本文的讨论。
- (4)此例为主谓倒装句,“宜”作谓语。有些用例中“宜”后未出现语气词,但其句法结构仍然是主谓倒装,如《左传》文公元年“宜君王之欲杀女而立职也!”。
- (1)下句作“右之右之,君子有之”。林义光解释说:“有亦宜也。《荀子·不苟》篇引此诗而释之云:此言君子能以义屈信应变故也。《韩诗外传》卷七言周公一人之身能三变者,所以应时也,亦引此诗。《说苑·修文》篇云:《诗》曰,左之左之,君子宜之。右之右之,君子有之。传曰,君子者无所不宜也。下文云,为左亦宜,为右亦宜。是皆以有与宜同训。有犹得也。相得即相宜之义也。”见林义光:《诗经通解》,上海:中西书局,2012年,第273页。
- (2)白晓红:《先秦汉语助动词系统的形成》,《语言研究论丛》1997年第7期,第223—224页。
- (3)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编:《汉语大词典》,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2008年,第1373页。按:“使和顺”这个解读源于朱熹《诗集传》对“宜其室家”的“宜”的解释——“宜者,和顺之义”。
- (4)彭再新、刘红花:《<诗经>中“宜”字的意义和用法》,《怀化学院学报》2002年第1期,第75—76页。
- (1)有的读者可能会说,通过语境可以知道O的“合宜”状态所关涉的对象是S,即O对S来说是合宜的。但“O对S来说是合宜的”就相当于“S对O来说是合宜的”,即“S适合O”。“S适合O”不正是本文所说的解读Ⅰ吗?即,直接采用解读Ⅰ就十分通顺,完全没有必要先采用解读Ⅱ,再给出如此迂曲的说明。
- (1)“衍推”是逻辑语义学中的概念,指的是“命题间的一种逻辑关系,若可以由一个命题内在地推导出另一命题,则前一命题衍推后一命题”(郭锐:《衍推和否定》,《世界汉语教学》2006年第2期,第16页)。
- (2)范晓蕾先生指出,道义情态词所表达的“合适”义能够衍推对事件效果的评估,即,由“某事件是合适的(被允许)”可推出“某事件的实现不会带来消极后果”(范晓蕾:《汉语情态词的语义地图研究》,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20年,第37—38页)。本文提出由“A适合B”可以推出“用A来搭配B能达到预期效果”,其衍推模式与道义情态词十分类似。
- (3)彭再新、刘红花:《<诗经>中“宜”字的意义和用法》,《怀化学院学报》2002年第1期,第76页。
- (1)在本文所考察的24部文献中,只能解为使动义的“宜”仅有1例,出自《仪礼·士冠礼》“宜之于假,永受保之”,“宜之于假”是“使之宜嘏”之义(“假”读为“嘏”,义为“福”),即“使他适合于福禄”。
- (2)《尚书·吕刑》“惟克天德,自作元命,配享在下”之“配享”,以往注家以“配天命而享天禄”解之,参孙星衍撰,陈抗、盛冬铃点校:《尚书今古文注疏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4年,第527页。
- (1)赵平安:《清华简<四告>的文本形态及其意义》,《文物》2020年第9期,第73页。
- (2)沈培:《周原甲骨文里的“囟”和楚墓竹简里的“囟”或“思”》,《汉字研究》第1辑,北京:学苑出版社,2005年,第361—362页。关于战国卜筮简及传世文献中的“尚”,有不少学者作过讨论,诸家观点概述可集中参见单育辰:《战国卜筮简“尚”的意义——兼说先秦典籍中的“尚”》,《中国文字》34期,台北:艺文印书馆,2009年,第107—126页。
- (3)在金文中这个意思的动词“恭”可与“纯”“明德”“天命”“大命”“天常”等搭配,其“恭持、恭奉”义偏虚。
- (4)此“戾”解为“乖背、违反”,承上文恭持仪法而言。
- (5)沈培:《由清华简<四告>申论周人所言“懿德”的内涵》,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,2020年12月5日。
- (6)赵平安:《清华简<四告>的文本形态及其意义》,《文物》2020年第9期,第73页。
- (7)赵平安:《清华简<四告>的文本形态及其意义》,《文物》2020年第9期,第73页。
- (8)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,黄德宽主编: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(拾)》,第120页。
- (1)《左传》襄公十九年有“嗣事”(“所不嗣事于齐者,有如河”),《诗经·大雅·下武》有“嗣服”(“昭哉嗣服”,郑笺“服,事也。明哉!武王之嗣行祖考之事”),此外还可联系《诗经·周颂·时迈》“序在位”、清华简《厚父》“叙在服”(关于“序/叙”的理解,参蒋文:《据出土及传世文献说上古汉语中“继承”义的“序/叙”》,《中国语文》2021年第1期,第104—106页)。这些表述虽与“服嗣”结构有异,但说的都是服事之继承。
- (2)金文多见“盟祀”“明祀”,此外还有“盟■(肆)”“明享”“盟享”等说法,“盟”“祀”“■(肆)”“享”意义皆近。参陈剑:《甲骨金文旧释“?”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》,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》第2辑,上海:复旦大学出版社,2008年,第29—30页。
- (3)之所以不把“安宁在服嗣(或司)”归到后一类,是因为它似与“恭尔仪”“恭尔盟祀”有所不同。“恭尔仪”“恭尔盟祀”是主观上就可以做到的事情、达到的状态;体会全篇穆王告辞,我们感到“安宁”似乎要受某种外部力量的影响,并非通过纯粹的主观努力就能达到。比如告辞有云:“兹用■告,毋兴慆朕心于常任,余安在辟司以从■(抑)德,用乂庶艰,以恪夙夜股肱王身,以厥辟心,以型先任之辟事先王。”此“安”显与辞末之“安宁”相类。这段话表明存在外部力量可以兴动我的心、使之喜悦(即心产生波动,不安宁),只有外界不“兴慆”我心,我才能“安”。
- (1)《史记·鲁世家》:“《多士》称曰:‘自汤至于帝乙,无不率祀明德,帝无不配天者。’”或据之将“帝”断在下句,见王先谦撰,何晋点校:《尚书孔传参正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1年,第756页。
- (2)“天其泽”犹言“天之泽”,参吴昌莹:《经词衍释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56年,第85页。
- (3)参周忠兵:《说古文字中的“戴”字及相关问题》,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》第5辑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3年,第364—374页。
- (4)前人研究可集中参看尹盛平主编:《西周微氏家族青铜器群研究》,北京:文物出版社,1992年;麻爱民:《墙盘铭文集释与考证》,硕士学位论文,东北师范大学,2002年,第58页。
- (5)于豪亮:《墙盘铭文考释》,《于豪亮学术论集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5年,第234页。
- (6)见裘锡圭:《史墙盘铭解释》,《裘锡圭学术文集·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》,上海:复旦大学出版社,2012年,第15页。当然,有些字词其他学者也曾提出过相同或类似的意见。另外需说明的是,裘先生此文读“瀪■”为“皤发”,认为义同“黄发”,犹言长寿,与一般的读解不同;后来他修正了自己的观点、认同了一般的看法,将“■(发)”改读为训“福”的“祓”(裘锡圭:《■公盨铭文考释》,《裘锡圭学术文集·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》,第160—161页)。
- (1)字形作■(《集成00246》)、■(《集成》00246),此二形与梁其钟“用■光梁其身”(《集成》00188)、通录钟“用■光我家”(《集成》00064)中“光”前之字当为一字。通录钟之字通常被释作“寓”。
- (2)李学勤:《论秦子簋盖及其意义》,《故宫博物院院刊》2005年第6期,第23页。
- (3)董珊:《秦子姬簋盖初探》,《故宫博物院院刊》2005年第6期,第29页。
- (4)王辉:《秦子簋盖补释》,《华学》第9、10辑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8年,第140页。
- (5)彭裕商:《虢国东迁考》,《历史研究》2006年第5期,第19页。
- (1)“用宜其家,用誉其邦”亦可视作互文,即声音肃雍之钟适用于虢季的家邦、称扬他的家邦。